新华社长沙12月26日电 湖南省纪委监委26日通报,日前,经湖南省委批准,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王建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王建勇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,与他人串供,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;组织原则缺失,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廉洁底线失守,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;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
王建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,应予严肃处理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,决定由湖南省纪委给予王建勇开除党籍处分;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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